8月17日,在宿迁市委宣传部举行的“奋进新宿迁 建功新时代”“平安宿迁”专场新闻发布会上,宿迁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房庆忠发布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开展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成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把党的领导、法治统筹、改革创新贯穿始终,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奋力打造全省法治一体建设示范区,推动宿迁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走在前列,努力开辟“顶天立地”司法行政工作新境界。
一是勇担时代使命,将法治打造成宿迁高质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政法姓“党”,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以实际行动践行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政治要求。着力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推动把法治建设履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推行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治巡察模式,压实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责任。制定实施《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形成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以法治助推营商环境最优城市。落实《宿迁市关于打造全省法治一体建设示范区的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定》,全面推进法治化园区建设,深入开展法治惠企“百千万”工程,高效运行重点产业链企业法务联盟。高规格举办运河品牌电商发展法治保障论坛,实体化运行运河品牌电商发展法治保障中心。超前超额完成小康考核指标任务,全市万人拥有律师数跃增至现在3.24,促进律师业务年均增长16.7%。
二是坚持创建引领,全力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制定《市政府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人民更加满意的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仅创牌子,更要有“里子”;不仅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全力以赴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19年底,宿迁市首批创成“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省仅3家、苏北唯一。2020年10月,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现场会在宿迁召开,日前,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组到宿迁开展了“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地评估。全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重点领域高质量立法,以“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推动良法善治,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已颁布实施地方性法规16部、政府规章7部。统筹抓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部署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出台《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意见》,纵深探索司法行政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司法行政“一支队伍管执法”。目前,全市现有行政执法人员7523人,执法监督人员572人,执法力量较好满足了执法需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创新完善“复调对接”机制,全市行政诉讼败诉率始终保持低位运行。全力建设普惠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坚持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创新构建社会救助对象“申请即办+上门服务”法律援助新机制,全面排查并及时解决全市23.7万名社会救助对象的法律需求。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区块链+公证”技术应用,建设“数字公证中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律师办理法律事务20多万件,公证办理24万多件,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5万多件、法律帮助3万多件,法律服务(咨询)8万多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获得司法部表彰。
三是强化担当作为,不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始终坚持稳字当头,把稳中求进作为工作的总基调,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力争把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处置在萌芽状态,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共登记社区矫正对象1万多人,未发生脱漏管和重新犯罪。积极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全面实施普法规划,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坚持以紧贴群众生活为普法切入点,说群众听得懂的话,讲群众感兴趣的事,充分彰显法律力量和温度,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法治教育,推动与文明城市创建深度融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开展法治宣传2万多场次,群众参与率达到90%以上。宿迁市司法局“七五”普法工作获得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深化完善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矛盾纠纷全周期、全口径管理,大力宣传非诉服务“宿9条”2.0版,深化“枫桥式司法所”与“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所所联建机制,持续推广“调解+普法”的“一村一公开调解”工作模式。自司法部“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专项行动和省司法厅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促和谐”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办理人民调解案件27453件,人民调解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展现基层治理“宿迁担当”。推进“援法议事”进小区,建立以党支部引领、以“1+4+N”为主体框架的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普遍实现“小区问题在小区内解决”和70%问题通过服务解决、20%问题通过管理解决、10%问题通过执法解决。乡村振兴“三治”融合积分制管理荣获第二届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宿迁两次作为全省唯一设区市在全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宿迁市司法局将全面深化司法行政领域改革创新,巩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推动宿迁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以法治护航“四化”同步集成改革为主线,着力打造全省法治一体建设示范区,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多作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宿迁市人民政府 宿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