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宿迁市司法局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以平台监管、文书规范、执法隐患排查等方式,督促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力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应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通过对市级36个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应用工作平台进行梳理,重点推进24个无统一行政执法业务系统的部门全面应用“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同时推动12个已经有行政执法业务系统的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数据以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证件信息等进行归集管理,实现事中事后数字化监管。
二是编制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文书。针对行政执法中文书制作要素不全、填写缺项、不够规范等问题,编制《宿迁市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按照行政处罚(含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法定程序及实体要求,分为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结案、其他环节及立卷归档等8类共65个文书样式。此外,编制《宿迁市乡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手册》、《宿迁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文件汇编》等,统一行政执法各类规范,确保执法部门依法依规履职。
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安全隐患排查。对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清理整顿“回头看”,再次排查前期梳理的85份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防范第三方行使执法权,加强对协议执行的监督,坚决杜绝问题协议。严格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管理、严格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证件管理,及时将不符合执法要求、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清理出执法队伍,目前,全市依法依规清理退出基层综合执法人员36人、执法辅助人员32人。
(宿迁市司法局 周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