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谎言诈骗他人钱财 男子获刑十年八个月
2020-12-31 16:52: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男子通过学生微信群认识女子,后开始接触取得对方的信任,为获取赌资,编造谎言骗取女子钱财。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姜某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姜某标的违法所得六十五万元,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因被告人姜某标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法院审理判决,维持原判。

2018年9月份,姜某标通过学生家长微信群认识了学生女家长邓某,后开始接触、聊天,并取得了邓某的信任。因姜某标有在一网络赌博平台进行赌博,为了获得赌资,便利用与邓某之间的信任关系,骗造合伙开超市、父亲出车祸急需大笔医疗费等理由,骗取邓某的钱财65万元,之后用于赌博及个人开支等挥霍一空。

2019年11月22日,姜某被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6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归案后,姜某尚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廖长春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