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公益服务内涵,弘扬法治精神与社会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助力和谐社会建设,经江苏省民政厅核准,原“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从2025年10月21日起,正式更名为“江苏省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
其业务范围变更为:资助法律援助公益项目;资助开展法律援助和英烈关爱等公益宣传活动;对司法行政系统烈士、因公牺牲和伤残人员,协助做好表彰奖励和关爱慰问;对特困司法行政干警职工及其家属,协助做好帮扶救助;对在公共法律服务事业或者在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因公去世、致残的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协助做好表彰奖励和关爱慰问;帮扶救助社会特困家庭;资助开展符合基金会宗旨的其他活动。
原以“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名义印发的文件、签订的协议等法律文书,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未被撤销、变更、终止的情况下,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