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社会生活的大百科,是社会治理的大宪章,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规则书,为民权保障、民生改善、民业兴旺、民心和顺、民风文明奠定了压舱石。江苏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法治江苏、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主线,注重需求导向,突出三治融合,强化精准普法,全力推动民法典融入基层依法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宣传群众满意度突破97.6%,公众安全感达到98.34%,形成了立足“四突出”、实现“四推动”的良好局面。
一、突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治理迈向良法善治。法治政府建设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定性方面。江苏坚持将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为政府依法行使公权力引入新规则、厘清新边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制定《江苏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意见》,加大民法典实施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中的权重,探索建立贯彻实施民法典指导、监测和评价机制,指导37个示范地区和单位对照民法典完善编制示范清单,推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明确行为与活动的范围和界限,明确基层依法治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强化配套制度供给。在全省开展民法典涉及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完成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规章以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214件。针对婚姻登记、不动产登记、物业服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新规定,确认废止、修订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97件。在《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新制定、修订的法规规章中,充分体现民法典绿色原则及环境保护、用益物权等最新规定,推动完善民法典确立的新型民事权利体系,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定纷止争的权威标准。强化严格规范执法。将民法典作为行政执法、行政责任和政务服务的重要依据,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和示范体系建设,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依托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编制各领域行政执法流程,开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及行政裁决等专项督查1200多次。推动政务服务便利化,发布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覆盖49个省级部门3080个业务办理项,累计推出“一件事”改革事项980余项,83.6%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综合受理。
二、突出社会发展需求,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社会治理旨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和环境保障。江苏坚持运用民法典权利性规则,充分满足社会在公平、环境、诚信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积极构建治理有效、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注重民法典广泛适用法治社会建设,施行《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系统构建多元规范、规范实施、法治服务、秩序修复、信仰培育“五大体系”,积极探索“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法治”的法治社会建设江苏模式。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江苏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培育9.9万多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建成61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17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省级创建率达49%。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注重民法典对市场主体的规范保障作用,出台《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简政放权、强化公正监管、优化政务服务。制定《江苏省电力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开放电力、农村公路养护以及粮食流通市场,为市场主体平等进入相关市场领域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取消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省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57项证明事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注重民法典绿色原则,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实行环境损害责任终生追究制,创设涵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全过程的“1+8”制度体系,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保护体系,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74件,赔偿金达6.4亿元。持续开展建设绿色村居、打造绿色企业、共创绿色校园、倡导绿色出行四大行动,制定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职责清单,举办环保普法活动8400余场次,引导各类民事主体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政府诚信建设。注重民法典诚信原则,制定《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个人诚信、政务诚信、电子商务诚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9个规范制度,在390多个政务服务事项中开展信用承诺,建成覆盖1100多万市场主体的全省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2.8万多家有失信记录的市场主体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完成1.2万多件信用修复。省“信易贷”平台与国家平台有效对接,开发全省信贷风险管理信息平台,在审批、消费、租赁、保险、医疗等重点领域拓展信用惠民惠企的应用场景。
三、突出基层三治融合,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是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有效抓手,江苏坚持奉行民法典自愿原则和意思自治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向发力”。激发自治活力。扩展民事主体意思自治在基层治理中的空间和范围。组织法律顾问帮助2万多个村居梳理修订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把道德教育、环境整治、孝亲赡养等转化为村居民共同制定遵守的行为规范。实施“四议两公开”制度,打造出圆桌会议、百姓议事堂、村民自治协商会等100多个乡村自治品牌。探索建立权责清晰的现代社会治理机制,推行以“两份清单、一份协议、双向评估”为核心内容的“政社互动”模式,全省乡村依法自治率达98%以上。夯实法治保障。发挥民法典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强化司法局、司法所、司法行政服务站一体化建设,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律师、公证、法援、普法等力量向村(社区)延伸,编制1.1万多份村级小微权利清单,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7×24”小时全天候响应。以“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行动为载体,开展无讼村居建设,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有机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在民法典普法宣传中化解邻里、婚姻家庭、土地承包、劳务用工等纠纷1.3万多件,基层网格化预警覆盖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5%。注重道德滋养。以民法典固化全民道德共识、确立社会公德基本准则。深入开展“美好生活 德法相伴”“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与道德教育、核心价值观教育有机融合,协调推动“爱国守法”纳入“江苏最美家庭”推选和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博爱家庭、书香家庭创建,创新推广乡村道德银行,定期发布“好人榜”“善行义举榜”“道德点评台”,打造推出“德法讲习所”“德法戏曲进村居”等德法品牌,累计组织“德法同行”志愿服务5万多场次,以道德教育推动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突出法治素养培育,推动形成良好社会法治氛围。法治宣传是基层依法治理的基础先导工程。江苏坚持将民法典宣传融入群众“衣食住行娱乐游”,推动“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理念深入人心。融合群众生活,区分实际场景、注重参与互动,开展“民法典十进”“美好生活法典相伴”“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你我共创”等系列活动,举办“以案释法基层行”“百万家庭学法读书竞赛”“重阳送法关爱老人”以及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等主题活动,突破5千万人次参与民法典“线上倡议接力”,有力提高了民法典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融合文化建设,借势全省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及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建设,依托村居法治学校、道德讲堂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成内含民法典知识的乡村法治文化景观项目和设施1200多个。发挥新乡贤、“五老”队伍及各类普法社会组织作用,创作民法典类法治文化作品2000多件,开展民法典宣传专场法治文艺巡演、家规家训展示、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文化活动6500多场次,形成了法律下乡、文化下乡有机融合的生动局面。融合信息技术。实施民法典宣传全媒体行动,依托法润江苏新媒体普法矩阵和法润民生微信群,开辟“建设法治乡村 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振兴战略 助力脱贫攻坚”“筑牢法治防线 抵制非法集资”等宣传专题,集中推送500多部涉及民法典的法治动漫、微电影、家规家训等法治文化产品,集中报道5600多条各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等基层依法治理经验做法,集中组织近万个户外LED显示屏循环播放民法典知识普法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民法典宣传格局,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民法典蕴含了国家治理的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价值,提供了社会治理的新思路、新规则、新方法,对于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再过几天,民法典将全面施行,我们将认真吸收兄弟省市的真知灼见,立足“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八五”普法启动的新起点,以提升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攻方向, 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着力点,强化政策措施,探索平台载体,整合力量资源,持续推动民法典与基层依法治理深度融合、精准施用、放大功效,努力为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贡献江苏智慧和江苏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