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技时代老年人群体受数字鸿沟影响较大,体现为无法充分享受信息产品的便利、无法及时熟悉信息服务、无法平等地获得参与数字环境的机会等。数字包容是弥合社会群体差异的重要过程,依法促进社会实现数字包容对促进老年人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实现数字包容对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技术的可达性是数字包容这一概念的效果目的。目前,智慧养老、智慧社区、适老化等概念强调的是科技在养老各领域的应用,强调供给端的科技含量,相对忽略了实际使用主体的感受。作为法治环境不断完善的重要外部条件,比起智慧社会、适老化、友好空间等社会理念,数字包容强调合法权益的可持续性、独立性、包容性的实现,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意义重大。首先,数字包容社会体现宪法目的价值。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是老年人享有社会保障的基本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保障。宪法是数字时代保障公民社会参与权利的根本依据,实现数字包容体现宪法维护的平等价值。社会数字化背景下,公民权利越来越依靠信息技术平台等客观条件才能得以实现,数字包容的构建将积极推动平等的选择权、参与机会、社会化机会的实现。其次,数字包容是老年人获得社会参与机会的前提。数字包容是老年人社会参与权的重要条件,也是老年公民在数字社会实现自由的重要前提。最后,实现数字包容是数字时代国家社会保障义务实现的重要基础。数字包容的实现将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公平实现,使得老年人可以享有顺利地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并不受数字鸿沟的影响。
我国在推进数字包容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已初步形成。国家层面上的政策法规非常重视数字包容社会的构建。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关于推进信息无障碍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群体跨越“数字鸿沟”。2021年工信部启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专项行动”,推动涵盖多个领域信息技术平台的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同年,工信部出台《移动互联网应用(App)适老化通用设计规范》,提供技术标准。绝大多数地区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均对信息社会适老化建设作出相应规定。通过地方立法创新,部分地区还将数字包容的规定进行进一步细化。
虽然目前推动数字包容构建的有效法律法规不断发展,但与社会实际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阻碍。
其一,数字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首先,信息发展和信息安全立法中均未充分关注数字包容。目前关于数字包容的法律法规内容上存在碎片化的问题,鼓励信息发展和维护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尚未体现对数字社会中社会问题的积极引导。其次,养老领域的立法和信息化发展的立法政策分裂。老年人权益保障地方法规重视适老化改造,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在推进信息化方面重视智慧养老技术应用,但均相对忽视老年人使用者对数字产品的适应程度。最后,各地立法水平不均衡。比如,各地政务微信小程序均已上线贯彻适老化设计的老年人专区,但是便民水平不一,缺少标准化规定。
其二,相关法规对数字包容的重视不足。虽然我国法律法规非常重视保障老年人或其他弱势群体利益,但是相关法规倾向强调政府对老年人的给付义务或保护责任,而对老年人在社会参与的积极扶助比较有限。
其三,企业角度数字包容的问题。在2020年世界数字包容排名上,我国只有几个大型企业和平台公司上榜,这与我国信息发展规模形成反差,体现出大多数企业的数字包容程度不足。首先,技术信息垄断地位影响数字包容的构建。企业作为技术的开发者和使用者拥有对技术的全部信息,而政府和用户处在信息不对称的地位。其次,技术透明度不足。多数企业以商业利益为目的尽可能减少技术信息的公开,造成政府无法有效提出充分的鼓励数字包容的政策法规。最后,企业对社区联系的忽视。缺乏与社区的互动将直接影响数字包容的构建,若企业专注开发新型技术,不断将技术水平提升,但不重视数字鸿沟的社会影响,则将破坏数字包容的环境,进一步提高了老年人及类似弱势群体参与社会的困难程度。
新时代法治建设重要宗旨是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前提是以人民利益为中心,数字包容性不容忽视。未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依法推动数字包容性社会的构建:首先,进一步强调宪法法律法规框架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宪法价值阐释作用,强调数字社会各主体平等的宪法价值,体现顶层制度精神。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填补数字包容的规范空白。发挥地方立法的优势,推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具体场景对数字包容相关制度规则的完善。重点构建行业数字包容的立法监管规范,适当增加强制性规定。其次,推动数字包容法律救济的实现。一方面,推进司法救济的效果,尤其重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对弱势群体权益的维护。另一方面将案例经验总结,以个案和经典案例为基础,丰富宪法法律解释的实践基础。最后,发挥多元主体协同作用。发挥社会、社区力量,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志愿者服务的作用。提升法律宣传,面向社区普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家庭扶助义务。推动企业对数字包容的重视,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