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的通知
2020-03-11 11:01:00  来源:法润江苏

各设区市、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党委宣传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是全省上下的重要任务。农民工作为社会生产的基础力量,培育其安全生产观是促进生产健康发展、打造共建共享安全社会治理格局的关键环节。为提升广大农民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抓安全、促发展、保稳定的良好法治环境,结合全省“法润江苏 情暖民工”专项行动,省委宣传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治护航安全生产 平安乐享美好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20年2月3日-9日

三、活动内容

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的目标任务,按照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紧贴广大农民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实际需求,坚持“以防为主,预防先行”的理念,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普法宣传:

(一)重点宣传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农民工熟练掌握基本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安全法律素养和工伤保险参保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重点宣传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政策规定。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六项举措》等,引导广大农民工充分了解国家和省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举措、管理要求及权利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三)重点宣传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规范流程和安全操作常识,突出宣传化工、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农业机械、船舶修造、特种设备、海洋渔船航行作业等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推广借鉴国内外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先进经验,引导广大农民工汲取事故教训,消除侥幸心理,规范操作技能,杜绝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四、活动形式

紧扣活动主题,以农民工节后集中进城为契机,广泛开展针对性强、互动性好、覆盖面广的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农民工安全意识入脑入心、安全行为落细落实,不断增强工作生活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助力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一)组织“讲法律 送服务”一次走访行动。

结合“法润江苏 情暖民工”专项行动、法律扶贫、12348法律服务队,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人员,省市县联动深入农村、集市、广场、工地、劳务市场等农民工集中地,广泛征求农民工生产过程中的法律需求和涉法难题,增强促进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法律咨询、维权帮扶、矛盾纠纷化解等精准服务,着力化解影响制约农民工安全生产的基础性、源头性问题。

(二)组织“讲规范 强意识”两项融入行动。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培训。将安全生产法治教育作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企业社会责任示范试点的重要内容,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农民工职业技术教育,以农民工现实需求为导向,依托企业法治学校、职工书屋及乡村司法行政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举办新年“安全生产第一课”,分级分层开展“为农民工送法、送技能”“法律顾问结对带徒”“安全与法同行知识竞赛”等安全生产轮训,提高农民工应对初始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安全健康权益。开展安全法治文化活动。将安全生产法治教育与企业文化、行业文化、传统文化相融合,组织专兼职法治文化队伍、文化类普法社会组织和企业工会文艺宣传队,借助庙会、元宵灯会等传统节日,结合文化惠民基层行,将安全生产类法治电影、演出、灯谜竞猜等送到一线工地和集宿区,在寓教于乐中强化农民工安全红线意识。倡导企业开展“我是企业主人翁 安全隐患随手拍”法治建言活动,鼓励农民工借助工友朋友圈,查找拍摄工作场所、岗位、工序安全漏洞,形成共建共享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讲教训 促安全”三进覆盖行动。组织安全体验进百馆。县(市、区)法宣中心、法治广场、法治街区等设立安全生产法治宣传专区,打造集“科普性、互动性、趣味性”于一体的安全生产实践体验场所。组织广大农民工开展“安全于心、 体验于行”的百馆体验活动,通过实景模拟、角色变换和图片展示、将生产过程中危险行为和事故类型具象再现,提高农民工预防化解生产事故的能力水平。组织以案释法进千企。各执法普法部门深刻总结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尤其是涉及农民工的反复发生和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选取典型案例制作形式生动的普法素材,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深入农民工聚集企业开展“百案说法企业行”,面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举办案例警示、法治宣讲、模拟法庭,以患讲案,以案释法,阐明易发事故危害、后果及防范、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组织媒体联动进万屏。以法润江苏普法平台为核心,同频链接各地各级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及电视、电台,同步开辟农民工学法专题专栏,集中推送农民工权利义务法律服务清单,集中展播安全生产法治动漫、微视频、格言警句。同时,充分利用各类普法户外宣传载体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推动公共场所显示屏有宣传标语、公告栏有宣传海报、移动电视有宣传视频、法治文化阵地有宣传板块,形成百地联动、千网展播、万屏巡映的宣传态势。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将农民工学法活动作为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健全精准有效普法工作体系的有力抓手,全面加强对农民工安全生产法治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细化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法宣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联动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部门,加强对农民工安全生产隐患、法律需求的梳理分析和规范指导;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强对农民工安全生产法律需求的宣传引导和挂钩帮扶;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农民工安全生产管理、投入、培训、评估“四落实”,进一步形成推进农民工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要认真总结农民工学法用法,尤其在安全生产中的成功经验,挖掘培育典型标杆,评选“安全生产学法达人”“安全生产标兵”“安全操作能手”,示范带动农民工法治宣传工作整体推进、持续深入。要发动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及时跟踪、报道活动动态及成效,为全省农民工学法活动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请各设区市法宣办于2月13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省法宣办。联系人:许海鹏,电话:025-83591105,电子邮箱:1963740322@qq.com。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15日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