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0-03-11 11:05:00  来源:法润江苏

各设区市法宣办、司法局,省法宣办成员单位: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也事关我国对外开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省法宣办、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的极端重要性

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控意识,对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法宣办、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积极主动抓好“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

坚决落实“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的工作要求,围绕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重点任务,紧扣疫情检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各项环节,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七进”,推动法律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进公共场所。

一要围绕中心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要紧密结合实际,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各地防控疫情的举措进展,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鲜活经验,大力宣传医务人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中坚守一线、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的良好局面。要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在回应社会关注、舆论关注中开展普法教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二要抓好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以《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使每个公民明确自己在防控疫情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各项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做好预防、控制工作。要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突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阻碍预防防控措施,干扰医疗机构(隔离点)工作,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产生的涉及公共卫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以及劳资纠纷、保险待遇、合同履行等法律问题,量身制作“普法菜单”,加大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宣传教育、心理健康疏导等工作,及时有效为群众提供暖心贴心的公共法律服务。

三要加强重点领域的普法与依法治理。督促教育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发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和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做到依法应对、公开透明、共同治理、担当尽职。督促教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任务,严格依法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制定防疫预案,落实日常防疫和突发疫情报告责任制,做好与防控疫情有关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发动组织各基层单位特别是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积极发挥村干部、老党员、“法律明白人”“普法带头人”“网格员”的引领作用,“一格不落”“一户不漏”,畅通疫情防控宣传“最后一公里”,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消除社会恐慌,引导广大村(居)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居公共卫生环境整治,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基层社会依法治理能力。有效引导各级各类企业依法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做好检疫检验和健康防护工作,确保安全复工。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法宣办、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主动融入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治理大网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将《传染病防治法等防治疫情常用法律知识问答》推送至每个村(社区)、每个家庭,将《疫情防控重点执法领域工作指引》推送至每个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将相关法治文化产品推送至每个公共场所,让群众有感、让社会共鸣。省法宣办、省司法厅将把“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七五”普法规划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抓好外部联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加强与卫健、疾控、宣传、教育、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联动落实与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新闻媒体在典型违法案例相关报道中有法律理由的阐释、解读,确保村(社区)疫情管控人员手头有相关法律知识,确保交通工具场站、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有相关法律提示,确保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和户外LED显示屏有相关法治文化产品展播。加强内部联动,整合用好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资源,加强社情民意收集研判,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听取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意见,针对防控疫情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研发推出法治宣传产品,利用网络、微信等及时为全社会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回应群众关切,增强及时性、针对性和专业性,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

(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各级法宣办、司法行政机关在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中要以网络、电视、新媒体普法为主。充分调动“线上”资源,充分运用法润民生群、12348法律咨询热线、法润江苏普法平台、微博微信等载体,及时精准推送疫情防控权威信息,实现联动宣传、联防联宣;同时发动普法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广泛运用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高音喇叭、法律宣传车、悬挂疫情防控横幅标语、制作发放疫情防护知识手册等积极稳妥、针对性强、百姓易于接受的各种有效方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覆盖面,确保“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无盲区”。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