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生活•法治宣传作品展征稿通知
2021-08-31 09:06:00  来源:法润江苏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一周年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2月12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依据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法、最高检、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国法学会联合制定的《“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为繁荣法治文化建设,集合社会力量创作优秀的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更具特色更具现实教育意义的法治宣传工作,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年连宣漫插艺委会、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江苏工人报》决定联合举办第一届“典”亮生活•法治宣传作品展。现将此次展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1.应较好地把握和阐述《民法典》的现实意义,正面表达《民法典》内容与社会公众现实需求的有机联系,具备明确的法治宣传意义;2.运用写实的笔触刻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切实含义,以及法治中国、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等理念的倡导性要求,具有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 3.结合公开报道的有最终结论的法治、法律事件,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民法典》宣传;4.社会主义道德与法治相结合的内容。注意反腐倡廉与依法治国的科学区分,突出法治层面的表达;5.其他与未成年人保护、禁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防范集资诈骗和金融风险、妇女儿童权益、卫生防疫、行政执法管理、用工务工和劳动者权益等相关的内容。

二、征集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画种为:年画、连环画、宣传画、漫画、插画。

三、送件要求

(一)参评作者需先将作品电子稿发至主办方收件邮箱:2417110334@qq.com电子文件命名:“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画面下方附涉及的法律条款和简要创作说明。邮件内应注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

(二)电子作品要求:300dpi,JPG格式存储。每位作者最多限交3件作品电子文件,谢绝寄送原作参评。

(三)征稿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8日止。

(四)联系人:杜红军 电话:18952008968

              禹天成 电话:18260029591

(五)入围作者纸质作品送件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四、入围送展要求

(一)纸质展出作品尺寸:统一A3,横竖不限,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装裱。

(二)纸质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作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邮局或正规快递公司寄送,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五、展会

(一)展览名称:第一届“典”亮生活•法治宣传作品展

(二)时间、地点:2021年10月中旬,南京市鼓楼区白云亭文化艺术中心

(三)主办单位:江苏省美术家协会年连宣漫插艺委会

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

承办单位:《江苏工人报》

南京市鼓楼区法治工作协会

(四)展览规模

展出作品约80件,其中入选作品70件,特邀作品10件。

六、收藏和主办方权益

(一)入围作品由主办方付费收藏,颁发证书。入围作品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二)展会设优秀作品19件。其中优秀作品A级3名,收藏费用1000元/件;优秀作品B级6名,收藏费用800元/件;优秀作品C级10名,收藏费用500元/件;其余入围作品100元/件予以收藏。

(三)主办方出于公益目的对参评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四)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七、法律责任

(一)作品必须为原创、手绘,且没有参加过其他全国性展览。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作品评选。不得使用曾经被国家省市等部门采用、媒体发表过的作品投稿。如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取消其参展资格。

(二)主办方不承担因作品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

此通知还可登陆“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通告栏(www.njgl.gov.cn),或“南京鼓楼法律人在行动”微信公众号查看。

江苏省美协年连宣漫插艺委会

南京市鼓楼区司法局

江苏工人报

2021年8月27日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