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2-04-27 11:03:00  来源:法润江苏

各设区市市委宣传部、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法宣办,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全国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法宣办决定在全省开展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现将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法宣办

2022年4月26日

全省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

日前,中宣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普法办决定,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在全国组织开展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根据全国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方案,现就我省开展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以“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法治成为江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

5月1日至31日

三、主要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结合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针对农村妇女、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人格权、财产继承、侵权责任等有关规定、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四、活动安排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网络,在加强社会面上宣传的同时,开展以下工作。

1.举办全省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暨“江苏法治”新闻客户端上线仪式。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农业农村厅、江苏法治报社等单位,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省市县三级联动,举办全省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暨“江苏法治”新闻客户端上线仪式,推动“美好生活·法典相伴”系列动漫、“剧说民法典”等宣传资源和文化作品在“江苏法治”新闻客户端上线发布。各地结合疫情防控,通过发放民法典宣传口袋书、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联动相关部门广泛宣传民法典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推动全省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

2.开展“民法典下乡”活动。结合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法律明白人”培育项目,加强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依托“江苏法治”新闻客户端、法润江苏普法平台等阵地,开设“法律明白人”网校,为“法律明白人”提供在线学法视频、宣传产品和工作展示,增强“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家书屋、便民服务窗口、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阵地载体,建好用好民法典宣传阵地。突出江苏特色,结合传统文化、地方文化、红色文化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鼓励和引导群众参与创作和表演具有地方特色、行业特征的法治宣传文艺节目、戏曲、鼓乐、农民画、剪纸等民法典宣传文艺作品。结合“三下乡”“法治文艺进万家”活动,促进民法典普法与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紧密结合,推进民法典法治文艺进农村。

3.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组织民法典普法讲师团、“三官一律”“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法律顾问等,结合打拐专项行动、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提升年活动、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双百”活动、第三届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社会救助宣传月、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五一”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等,广泛开展送民法典进基层巡回宣讲活动,让基层群众了解民法典、尊崇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针对聋哑人、精神障碍、盲人等特殊群体的法治需求,通过广播电视法治宣传教育栏目加配手语演播、制作盲文版民法典宣传资料、印发监护人法定义务提示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增强特殊群体的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开展典型案例宣讲活动,以生动的案例、鲜活的语言,讲好民法典故事、传播民法典知识、阐释民法典精神,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融入日常生活。

4.开展民法典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焦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条款内容,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微视频等形式宣传普及民法典,把群众爱看、想看、愿看的民法典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开展民法典动漫微视频评选活动,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扩大我省民法典宣传活动影响力;同时,依托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大型户外LED屏、交通工具多媒体、楼宇视频、农村邮政网点等宣传载体,开展民法典宣传优秀动漫微视频等作品“万屏展播”活动,增强传播频次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民法典普法内容的到达量、阅读量、点赞量。民法典宣传优秀动漫微视频由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统一提供。

5.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结合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第十六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开展村民评理说事、民情恳谈,对村(社区)“四民主三公开”进行评议,以民法典为依据修订完善体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要求的村规民约,开展邻里互助和道德评议等活动,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发挥“法律明白人”队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熟悉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的优势,开展法治宣传、参与基层治理、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稳定。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组织引导村(居)民开展制定家规家训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帮助农民合作社、承包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的民事行为开展法律审查,确保农业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发展。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民法典贯彻落实的有关要求,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全过程,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2.强化组织领导。把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责任清单,明确部门责任,整合各方资源,有序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制定细化活动方案,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创新意,努力推动我省民法典宣传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序。

3.强化效果导向。紧扣全生命周期理念确定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宣传载体,贴近基层实际,关注群众需求,提高民法典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结合,各级各类新闻、资讯和普法网站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设置民法典学习专题、专栏,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搭建便于群众参与、乐于参与的平台载体,让民法典宣传活起来、落下去。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4.强化监督指导。各级法宣办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发出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及时督促工作开展,及时评价工作成效,及时挖掘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推广民法典学习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民法典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