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徐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纳入市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是注重统筹协调。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和法治徐州建设推进会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相关会议精神,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具体部署。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分别召开会议,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履职尽责。完成法律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关联贯通的工作机制。
二是压实第一责任。印发《徐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述职考评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述职考评机制,重点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指数评估、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发挥、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
三是强化考核监督。把法治建设纳入党建综合考核,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及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回头看”等专项督察,对年度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办,确保上级部署落地落实,进一步增强法治徐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力。
(徐州市法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