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现有电子商务企业8000余家,从业人员12.8万人,是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为营造“双十一”期间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近期,新沂市司法局紧扣“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热潮,采取三项措施,助力“双十一”期间消费者维权。
一是为电商诚信经营安装“预警灯”。“双十一”前,成立电商“法律服务队”对各镇(街道)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内网络交易经营户、快递企业以及参与“双十一”促销活动的大型商超进行走访,梳理排查“虚假打折”“虚假信用评价”“格式条款”“违法扣件、压件、退件”、不执行“7日无理由退货”等违法行为,切实增强经营者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二是为消费者撑起法律维权“保护伞”。利用周末在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商场、超市开展入户走访宣传《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将常见的定金、订金、预付款,退换货规则、格式条款等多种消费者易误解的法律关系和知识,整理成《网购法律维权手册》,向群众发放;在当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服务电商“绿色通道”,安排律师轮流在接待窗口坐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开设电商调解微信群,方便纠纷调解的咨询交流,为调解工作提供实时帮助。
三是为物流配送开启法治“检测器”。要求物流行业严格对照执行快递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发现危险品、可疑物品应及时通知公安部门,严守安全门,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双十一快递激增特殊时期,传递危险物品。
自活动开展以来,已为电商从业者提出网站修改建议110条,指导处理“售后”问题350余次,化解涉及电商矛盾纠纷6件,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受到了当地电商及消费者的热烈欢迎。
(新沂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