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都区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巩固提升年为契机,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自治为核心、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大力推动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
一是紧扣创建标准,审慎自查检查。区司法局牵头,成立由依法治区办、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参加的工作专班,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法治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江苏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对全区已创建成功的第1至14批16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自查和检查。
二是围绕巩固提升,补短板强弱项。以“两完善三提高”为巩固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的任务目标,结合村(社区)实际,围绕“聚焦特色、打造特色、放大特色”的理念,对全区16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巩固提升。强化基层治理效能,健全自治体系,探索创新群众参与村(社区)公共事务方式,建立“小微权力清单”,提档升级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统筹利用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充分利用德法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等实体平台,强化民情收集、纠纷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活动共联、法治共创。开展“美好生活·德法同行”等活动,加大对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力度,引导村(居)民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法治,进一步形成崇德尚法、循法而为的良好风尚。
三是注重典型选树,培育宣传先进。注重总结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中的典型经验,挖掘培育示范标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努力推动我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对复核排名靠前的村(社区),优先推荐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对全区复核排名前十位的村(社区),作为法治乡村建设重点村进行培育和选树。同时,注重发挥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功能优势,强化媒体宣传,重点宣传展示优秀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巩固提升建设年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