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快乐、安全、放心的网购高峰期,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特发布“双11”网购消费警示,提醒全市广大消费者合理规划、理性消费。
一是注意防护,勇于维权。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双11”电商大促,消费者应做好个人疫情防护,领到快递后及时进行消杀。网购后妥善保管订货单、发货凭证、发票等购物凭证,同时注意保留电商承诺或协议、消费者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和付款记录等电子证据。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向网络交易平台或通过拨打12345、12315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摸清套路,谨防陷阱。提前关注商品的价格变化,避免陷入商家“先提价后打折”、借促销表面让利实则清库存,预付定金直减等套路;切勿轻信“电商专供”“拼购”等各种“噱头”;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字眼冲昏头脑。要看清并区分“定金”和“订金”,一般来说,定金一旦支付不可退,而订金原则上可退。三是加强防范,保护隐私。“双11”电商大促期间,是各类诈骗行为的活跃期。消费者要小心防范各类诈骗如中奖诈骗、退款诈骗、货到付款诈骗、秒杀诈骗等。不随意点击网页、手机中的不明链接和弹窗,不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等。同时,一定要通过应用商店下载而不要通过网络搜索下载APP,防止落入山寨APP陷阱。四是货比三家,慧眼识珠。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等级较高、交易量大的正规网络交易平台以及诚信度好、口碑美誉度高的网店。网购前,要对商品多搜、多查、多对比。从价格、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卖家信誉进行评估。对于甩卖、清仓、最低价等优惠打折的商品更要仔细对比,核实优惠真实性。
扬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全市网络交易经营者务必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诚信经营:一是合理合法促销。网络交易经营者应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促销规则,及时将相关规则明确提示和告知消费者,并保证活动内容公开、透明。同时,杜绝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以“先涨后降”和“高标低折”等诱导欺骗消费者、以免责条款为由而单方取消订单,不履行合同义务等行为,不得忽视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二是严格把控质量。网络交易经营者须确保产品的质与量,保证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具有其应有的质量、性能、用途或者有效期限。对于热销商品,应保障充足的货源供应或必要的数量提示,节约消费者时间,优化消费者体验。三是加强售后服务。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坚决执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三包义务”等规定,落实客服部门,畅通客服热线,积极协助解决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不在“双11”期间添堵,切实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扬州市市场监管局 扬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