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三化”全景式“法护长江”
2023-02-24 09:30:00  来源:法润江苏

扬州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决策,助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动全社会共学保护法、共抓大保护、共护母亲河,把法律制度优势转化长江治理效能。

一是学深悟透,强化法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三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阐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五新三主”等新理念新思想。围绕9章96条具体内容,加强对长江保护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以及规划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等重点内容的宣传,切实增强长江保护法的权威性和知晓率,引导全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共同推进长江保护各项工作。

二是细照笃行,深化法治实践。将长江保护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人员,围绕长江大保护的发展理念、法律知识以及工作难点,分类举办多层次、多角度的法治讲座和法治培训。强化外部合力,联合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将长江保护法宣传渗透到日常具体案件的执法司法全过程,针对沿江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选取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基层行活动,着力化解影响制约长江生态环境的基础性、源头性问题。推动长江保护文化和法治文化融合,充分利用“南水北调东线源头”“江都水利枢纽工程”“瓜州泵站”“润扬森林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馆”等长江沿线文化资源,围绕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把握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等主要内容,开展法治文艺演出70余场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讲法律、阐述法理,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三是加强联动,细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加强对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市法宣办牵头协调作用,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组织“三官一律”,深入沿江企业、村居,开展长江保护法的精准解读和案例阐释,将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作为依法治企和员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制作拍摄“八五”普法我来讲-长江保护法专题普法视频,借助户外大屏、微博、微信网络平台展播,有效提升社会影响力。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长江保护行政执法行为。

扬州市司法局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