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连云港市深入开展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大力提升基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基层自治事务意识和能力,加快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紧扣民生诉求,突出重点求实效。一是发挥基层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推行实施“基层人大代表议事会”制度,议事会由城乡基层人大代表召集,群众代表参加会议,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群众一起座谈协商,回应群众诉求。二是深化“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全面构建“党组织领导、议事会协商、村委会实施、监委会监督、村(居)民参与”的社区治理新格局,全面施行“以加强党对基层工作领导为前提、以扩大基层民主协商为核心、以加强权力监督为重点、以实现村(居)善治为目标”的“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三是扩大“援法议事”参与主体。建立“新乡贤”个人调解工作室,让“新乡贤”成为当下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资源。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体系,通过建立“小微权力”监督信息平台、手机端查询、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制作发放监督卡片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群众参与监督。四是明确城乡社区履职法律依据。明确相关部门梳理群众性自治组织、土地征收、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物业管理、工程建设、社会保障、婚姻家庭、集体资产管理等涉及城乡社区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推动社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履行职责和做好需社区承担的工作事项。
二是强化机制建设,化解纠纷护和谐。一是完善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把网格化体系和维稳体系、多元矛调体系、综治七类重点人员管理体系相结合。实行“网格+警格+志愿者”,实行政法单位挂片包镇联系村制度,推动“三官一律”进网格,组织广大平安志愿者开展常态化巡逻,推动群防群治常态化。开展网格“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全市培育7600名“法律明白人”。二是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覆盖民事、商事、家事、行政等四大领域的非诉综合平台和行政机关、专门机构、社会组织、民间人士四方面参与的非诉纠纷化解组织网络,聚焦防范矛盾“外溢上行”。印发《关于开展非诉进乡村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8个文件,72300余件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三是健全常态化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依托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接待群众来访法律咨询8461人次、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19963人次。在全市公证行业推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承诺,着力解决群众在公证服务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质效巩固提升年工程”,村(社区)法律顾问举办法治讲座34842场,开展现场服务11176次。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为5254名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依托法治文化阵地及网络媒体开展民法典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是打造特色品牌,服务群众树形象。一是构建援法议事主阵地。海州区立足司法行政服务站工作主阵地,规范服务场所和服务设施,设置一个接待窗口、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一个调解室、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法律大讲堂。精准优化法律服务,细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纠纷调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援法一委三会、立法执法民意征集等项目,全面提升村(社区)法治建设水平。二是推行“法务+邮政”联动合作模式。灌南县依托邮政网点点多面广优势,升级法务协同跨界融合,与县法院、中国邮政灌南分公司联合签订《“法务+邮政”战略合作协议》,开启司法行政、司法审判与邮政速递三方联动合作模式,将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诉讼服务向基层延伸。三是创新“援法议事3+4工作法”。赣榆区汪镇西棘荡村创新“援法议事3+4工作法”:坚持“两委领导、道德支撑、村民共治”三结合,强化“硬制度”规范、“土政策”监督、“三合一”自治、“四次式”调解。使村务管理由领导式转向倾听式,由管理式转向服务式,真正做到自治与法治的完美融合。
(连云港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