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州区司法局不断强化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以“治理有效”为基石,通过“自治、法治、德治”有效衔接,发挥“1+1+1>3”的治理效能,开创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目前,海州区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7个。
一是“法治”为锚,以制度支撑基层治理工作。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社区)基础建设,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聚焦法治惠民行动。全区18个镇(街道)、227个村(社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围绕乡村振兴、群众法治需求,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7名、律师事务所律师60名,担任全区22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公益服务活动。以“法律七进”为引领,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送法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基层法治文化活动,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群众尊法学法用法常态化,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水平。
二是“德治”为桨,以文化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以德治厚植文明乡风,把法治文化同道德修养培育结合起来,制定禁赌禁毒、文明乡风、良好家风、环境卫生等为主要内容的村规民约,定期发布“好人榜”“善行义举榜”,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晒家风活动。打造“睦邻幸福”老年人活动中心,开设百姓书屋、户外健身区等功能场所,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整合道德讲堂、农家书屋等资源,在节日节点开展移风易俗、崇德向善宣传活动,使德治自律深入人心。
三是“自治”为帆,以共建引领基层治理方向。乡村治理以建设“和谐家园”为目标,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设,严格执行“四议四公开”制度,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协商,确保各项事务公开透明,保障村民权益。探索创新协商机制,充分发挥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推行“庭院会”“板凳会”“圆桌会”等特色活动。因地制宜打造“援法议事”协商议事平台,将“援法议事”活动开展与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相融合,对现有法治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公园等一并提档升级,作为开展“援法议事”活动的主阵地,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让群众更好地参与基层治理。
(海州区司法局 赵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