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区司法局“三学并举”强化《社区矫正法》宣传
2021-11-11 10:53:00  来源:法润江苏

南通市海门区司法局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执法观念,在全区上下形成学习《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与宣传热潮。

一是线上线下结合学。以参加全省社区矫正“线上”培训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听取省司法厅矫正局讲解老师线上授课,深入学习法条原文,将《社区矫正法》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比对学习,围绕变化之处、更新之处、新增之处深入讲解,确保一线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法律条文内涵,依法履行工作职责。会后,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结合工作过程中的难点、痛点进行解读,并通过“海门司法行政在线”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进一步增强宣传的广度和维度。

二是学深悟透精准学。为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学习宣传,将《社区矫正法》作为队伍培训重点内容。专门组织《社区矫正法》学习研读会,由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负责人领学,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全文,并对条文中不明确的地方开展讨论和学习,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指导全市各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传达《社区矫正法》有关内容,各基层司法所结合辖区具体实际,组织矫正小组、村(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开展学习宣讲活动,确保及时知晓条文内容,为进一步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打下良好基层基础。

三是融会贯通重点学。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对象的普遍性教育,将《社区矫正法》作为社区矫正教育学习的重要内容,各司法所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对象专项集中学习教育,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了解有关监管管理规定的变化,明确知晓相关权利和义务,更加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监管管理。同时,将《社区矫正法》提上公告栏,就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社会力量参与、电子定位监管、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等方面的变化和差异与《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了详细比较,让社矫对象清楚自己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提高他们改造自身的积极性,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对于文化程度低的矫正对象落实“一对一”助学模式,促进《社区矫正法》内容根植社区矫正对象心间。与此同时,区司法局组织后续照管对象深入学习《禁毒法》,让他们懂得珍惜生命、远离毒品,防止发生复吸。

(海门区司法局 丁杰)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