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南通市“四叠加”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引导全社会切实增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促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在法治轨道上共同推进长江保护各项工作,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
一是依托“实体+网络+渠道”开展多维度法治宣传。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年禁渔以及非法采砂、违法排污染整治等重点内容,在车站、码头、船舶、公园、广场、景区、社区等重点区域,充分利用广告牌、LED显示屏、楼宇电视、小型提示牌、宣传栏、墙报板报等实体平台广泛宣传普及长江保护法知识和理念,制作发放法律法规单行本、法治文化产品,发布视频动画循环播放。充分利用《法治纵横》《徐婷时间》等新闻媒体,依托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长江大保护倡议书以及打击长江非法捕捞和非法采砂工作具体案例。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微信群、QQ群等渠道将长江保护法重点内容和解读PPT等资料发送给社会公众,使《长江保护法》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推动全市共学保护法、共抓大保护、共护母亲河,不断增强全社会的长江保护法治理念。
二是走近“码头+船头+岸头”开展全方位以案释法。压实普法责任制,对《长江保护法》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所涉及的执法部门明确普法任务。围绕《长江保护法》以及土地、规划、生态环保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相关执法部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到沿江单位码头和船头中,做到零距离服务,为单位码头作业人员和船员,以及其他在长江涉水一线的工作人员解读《长江保护法》的精神实质,结合案例分析,解答一线人员的提问,提升涉水一线人员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在沿江岸沿线布置法治宣传驿站,组建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团,开展沿江、涉江企业“法律体检”“法律帮扶”,发动法律明白人作为长江保护志愿者,开展法治巡江活动。
三是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开展立体式深度普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江保护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抓牢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制度。结合“法治副校长”工作送法进校园,让学生知晓长江保护知识。针对重点企业开展《长江保护法》专场法治讲座,做到典型污染事故分析进航运公司、理论实操知识进船员培训机构,组织辖区航运公司、码头、船厂单位召开宣贯会议。充分运用沿江涉水行政执法单位党建联盟的载体,联合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单位,针对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开展专题培训。
四是拓展“参观+植树+徒步”开展多元化实践活动。通过法治实践教育、法治第二课堂、道德讲堂等有效途径开展对象分众化、内容通俗化、形式多样化的宣传活动。组织市民参观污水处理厂,了解污水变成清水流入长江母亲河的过程,唤醒长江保护意识。组织干部群众参加涵养长江水源地植树造林活动,开展清水通道植树造林,帮助建立生态保护屏障,增加森林“碳汇”能力。组织百里江堤徒步活动(滨江环保公益跑),欣赏长江沿岸风光,呼吁保护长江母亲河。
(南通市法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