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泗阳县司法局积极搭建法治保障、特色宣传、惠民服务“三大体系”,搭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法治大舞台。
一是搭建法治保障机制体系,明确法治乡村建设目标。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等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先后印发《泗阳县推进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泗阳县法治乡村建设的“时间表”“责任田”和“路线图”,建立完善统筹谋划、管理指导、督查考评的工作体系,统筹推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工作。
二是搭建法治特色宣传体系,强化法治乡村建设基础。将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村党群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融合,依托农村网格化治理体系,打通乡村社会治理“末梢神经”。建设法律明白人辅导站,全县717名法律明白人实现二级网格全覆盖。引导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天平服务站”“小村监事会”“邻里聊吧”等基层治理创新,推广王集镇、众兴镇作为推行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的经验,“一个执法主体、一支执法队伍、一个执法平台、一套执法规范”四位一体的运作模式,成功破解“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管理难题。
三是搭建法治惠民服务体系,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全县23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为村(居)民提供高质法律服务。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到村(社区)现场服务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法律服务,每季度至少到村(社区)举办1次法治讲座;依托“泗阳司法行政在线”等载体,定期发布法治宣传信息,及时响应群众法律服务需求。截至目前,全县已组织法律顾问赴村(社区)2430次,提供村(社区)治理法律意见509条,举办讲座500余次。注重发挥“大数据+网格化”经验,调解员融入三级网格,利用大数据分流、调处、研判矛盾纠纷成效显著。全县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保持在99.2%以上。
(泗阳县司法局法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