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迁市聚焦乡村社会治理,创新探索村(社区)“三治”融合积分制管理模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运用。宿豫区作为率先试点地区,为全面推广“三治”融合积分制管理模式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相关做法荣获第二届“长三角基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2018-2020年度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奖,宿豫区被国家六部委确定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区。
一是“三化实施”让治理推进有条不紊。制度标准化。出台《关于推广运用村(居)民积分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村(社区)“三治”融合积分制管理模式以村(社区)为实施基本单位,以农户为基本积分单元,以户主和家庭成员的行为为积分主体。建立明细到户的积分管理台账和积分管理卡,每个家庭成员的积分记入该户的累积积分,以“小积分”撬动基层“大治理”。治理网格化。将积分制管理机制融入基层网格治理之中,依托基层网格内的网格员、法律明白人、调解员,将群众对积分公示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积分制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结果的客观公正和群众的认可度、参与度,有效调动全体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考核清单化。科学制定“三治”融合积分制考核正负面清单,正面清单突出公共道德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作用,从遵纪守法、社会管理等6个方面设置了20个加分项;负面清单突出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保障作用,对涉及社会治安、婚姻家庭及赡养等6个方面和违法行为制定10条负面清单,村(社区)根据农户的日常表现实行一事一记录、一月一审核、一季一公示,切实通过正负面清单,发挥道德引导和法治监督的双向作用,培养村民知荣辱、尊章程、守法纪的意识。
二是“三重激励”让群众争先有的放矢。积分制管理考核结果主要在精神、物质激励和权益保障三方面对群众进行激励。在精神激励方面,与公益美德评选活动挂钩,如评选最美儿媳、文明户、诚信守法户等,并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进行广泛宣传;与各类表彰评先活动挂钩,对于向上级推荐表彰的各类“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创业模范”和“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等先进典型,优先推荐积分制考核优秀人选。在物质激励方面,村(居)民考核积分与实质性奖励挂钩,采取日常积分兑换生活用品,达到一定的积分即可兑换或者村(社区)对年度考核先进的村(居)民由乡镇政府、街道办公开表彰,奖励家用电器。在权益保障方面,在保障村(居)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针对年度积分连续两年以上靠前村(居)民,优先推荐就业、参军、入党等,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热情。
三是“三治融合”让治理水平有效提升。增强村(社区)居民自治能力。通过积分制管理,让乡村治理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让村(社区)居民由“被动接受”转为“主动参与”,引导村(社区)居民成为乡村治理的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增强村(社区)居民法治水平。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让村(居)民有法可依,保障村(居)民各项基本权益;严格依法规范基层组织行为,引导村民依法办事,营造和谐稳定社会氛围;完善各项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村(社区)居民道德建设。围绕“人情减负”“宿迁文明20条”等主题,利用小镇客厅、农家书屋、道德讲堂等活动阵地,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村(居)民道德素质水平。引导乡风民风根本好转,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市公众安全感、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
宿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