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沭阳县司法局以示范创建工作为“本”、提升基层治理为“基”、聚焦创建亮点为“要”、创成法治政府为“标”,“四点定位”推动法治政府。
一是以示范创建工作为“本”,扩大法治政府建设覆盖面。加强统筹谋划,将示范创建摆在工作全局重要位置,结合实际制定《中共沭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年度工作任务,分解细化为6个方面38项主要任务,明确各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全力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通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是以提升基层治理为“基”,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全县大力推进“一张网”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用好用活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确保群众办事“随时即办、就近能办”。着力规范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无缝衔接,打造集法律咨询、纠纷排查、矛盾调处等为一体的“全链条式”公共法律服务。夯实基层法治力量,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已开展“援法议事”、“小区说事”等基层治理活动40余场次,为群众解决问题72件。
三是以聚焦创建亮点为“要”,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新支点。对照政府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标准指引,在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具有沭阳地方特色的亮点,不断提升法治示范建设的示范力和影响力。积极对上争取改革试点,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法治乡村建设等方面,重点打造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典型性的法治建设特色亮点,逐步树立“三台融合”助力花木行业发展、“小区说事”和“点对点”公证法律服务等一批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法治建设标杆。
四是以创成法治政府为“标”,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切实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标准要求,对标找差,以问题为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及时查漏补缺;建立任务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把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纳入对乡镇、县直单位的法治考核,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信号灯”作用,推动各项测评标准全面达标;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以创建促提升,以法治创建工作的成果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沭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