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四个三”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
2022-08-08 15:35:00  来源:法润江苏

近年来,宿迁市紧紧抓住“法律明白人”培育被列入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契机,依托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培育“法律明白人”,担任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

一是人才遴选实行“三个优先”。优先选择村干部、乡贤、人民调解员、老党员、网格员,优先选择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法律爱好者,优先选择具有一定道德水准、说理能力、热爱公益事业、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人员,确保人员选得准、群众用得上、有事找得到。采取村民自荐、组织遴选、考核上岗方式确定“法律明白人”人选,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登记造册,建案立卡。

二是培训载体做到“三个依托”。依托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道德讲堂、农村文化站、农家书屋等阵地,实行分级分片、集中培训结合开展培训轮训;依托党员活动日、“党建”平台及“法治宿豫”网络平台,开展集中辅导和培训;依托组织参加旁听庭审、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方式,提升“法律明白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三是结果运用明确“三个纳入”。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法治建设考核体系,建立完善考核量化指标,强化考核刚性约束力;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强力推进;纳入评先评优工作体系,积极在“法律明白人”中发展和培育党员、村组干部,对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法律明白人”进行奖励。

四是典型培育做好“三个强化”。强化示范引领,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三治”融合积分制管理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根据“法律明白人”遵纪守法、普法宣传、业务学习、调解成效、示范作用等方面情况,表彰一批工作实绩突出、广受村民好评的“法律明白人”;强化培训内容,对“法律明白人”进行系统培训,让“法律明白人”感受到学法有用、学法能用、学法好用,增强学法的兴趣和自觉性;强化典型宣传,结合“援法议事”活动,挖掘先典型人物和典型案例,示范带动“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

来源:宿迁市司法局 李想

编辑:胡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