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长江保护船舶生活垃圾闭环管理
【要旨】
长江船舶污染治理涉及范围广、监管主体多,多部门联合监管的机制尚需完善,船舶生活垃圾转运不规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船舶污染物服务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规范船舶生活垃圾转运处置流程,形成闭环管理。
【基本案情】
长江泰州高港段年经停船舶数万艘次,产生船舶生活垃圾百余吨,主要由泰州市长发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公司)负责接收转运。长发公司常年使用皮卡车将从沿江港口码头收集的船舶生活垃圾转运至住建部门垃圾中转站处置,非密闭运输方式造成垃圾遗撒、气味扩散。中转站接收过程中未对垃圾种类、数量等进行核查,存在将危险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城市生活垃圾进行非法处置的风险,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7月,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以下简称高港区院)在落实长江船舶污染治理专项工作中,对数家生产性港口码头、船舶修造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服务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了长江船舶生活垃圾转运存在不规范的问题。2022年8月5日,高港区院依法对本案立案调查,并与区住建部门开展座谈磋商,理清了住建部门的监管职责,共同商讨了解决措施。9月7日,高港区院向区住建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督促长发公司落实《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采用全密闭方式运输船舶生活垃圾,防止“跑冒滴漏”,对车辆安装行车记录装置,实施动态管控;督促垃圾中转站做好查验、计量,同步录制视频数据上报监管部门保存。
住建部门认真落实检察建议并积极整改。目前,长发公司已投入40余万元购置全密闭运输特种作业货车、安装了“GPS+北斗”定位系统并投入使用。长发公司、住建部门通过手机APP可同步跟踪转运车辆动态。垃圾中转站完善了船舶生活垃圾接收流程,增加了垃圾种类查验、数量核查、接收同步录像等管理措施。
高港区院还联合海事、交通、住建等相关能部门,对靠港船主宣传垃圾回收公益性,引导应交尽交,并对辖区内7家船舶服务企业、11家垃圾中转站员工开展法律宣讲,增强合规意识。
【典型意义】
加强长江船舶污染物防治是贯彻落实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具体实践,是助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高港区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认真开展长江船舶污染治理,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落实多部门联动监管,规范长江船舶生活垃圾转运处置流程,实现“船-港-城”、“接收-转运-处置”顺畅衔接,形成闭环管理,坚决守护好长江船舶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