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实施“网恋”诈骗 两名网络“情侣”获刑
2025-09-09 16:52: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她以“恋爱”为饵,他扮“亲属”加戏,二人合谋织就一张网恋骗局。近日,河南新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网恋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1年,李某(女)通过网络认识了张某。几番聊天后,俩人竟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在此后交往的4个月内,李某隐瞒自己真实身份及婚姻状况,假意与张某谈起恋爱,并设法诱骗张某及家属转给其钱款7550元。

张某沉醉在这场“网恋”中不能自拨。让他没有想到的是,李某却在屏幕那端为他编织更大的“网”。2022年5月至2024年10月期间,李某与网上认识的情人赵某某商量,由李某假意向张某提出订婚、结婚,赵某某冒充李某堂哥和父亲,与张某及家人线下见面,以给付彩礼、订婚买东西等名义,取得了张某家人的信任,共骗取张某及家属共计102030.1元。将钱骗到手后,李某与赵某将所得的钱款用于购车、还债及日常消费。

新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犯诈骗罪。被告人李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赵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李某、赵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取得当事人谅解等情节,故依所相关法律规定,作同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网络两端的“深情”,很可能是精心编织的骗局。那些隔着屏幕的嘘寒问暖、分享的“成功故事”,或许只是骗子为诱导你转账设下的圈套——从“紧急借款”到“投资获利”,每一步都暗藏着法律红线之外的贪婪。

网络交友时务必保持理性,不要轻易向陌生“恋人”透露个人信息,更不能随意转账汇款。若对方频繁提及金钱、诱导投资,务必多留个心眼,婚恋关系中涉及大额金钱往来时,务必通过线下见面、核实身份证件、联系对方真实亲友等方式多方验证。一旦发现疑似诈骗,要第一时间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武器守护自身权益。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