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口滩涂生态功能受损 通过碳普惠替代性修复
2025-09-28 15:34:00  来源:上海高院

关键词

滩涂 / 替代性修复 / 碳普惠减排量

基本案情

某测量公司与某海塘管理所签订协议租借滩涂,实际使用过程中将滩涂地表硬化后用于码头经营中的物料堆场、搭建机械设备和建设办公楼,并将部分滩涂转租给他人用于水泥预制件生产。2021年上海市开展清理滩涂利用、整治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其中包括案涉滩涂。2022年8月17日,双方协议终止案涉滩涂租赁,并明确按长江大保护及环保督察要求做好整改,然某测量公司未及时将滩涂恢复原状。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裁判结果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某测量公司迟迟未拆除自行搭建的硬质围堤,违反了《长江保护法》等规定,导致案涉滩涂生态功能无法恢复,气候调节(固碳)、生物多样性支持等生态功能长时间持续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修复责任。检察院提出的要求某测量公司以赔偿款购买上海碳普惠减排量,以替代性修复方式恢复生态环境功能,有利于生态修复,且某测量公司亦愿意以此方式进行赔偿。法院遂判决其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7余万元,以购买上海碳普惠减排量方式履行;并支付评估费。

典型意义

案发地位于上海市崇明区长江口,是典型的河口滩涂区域。本案审理凸显了法院严格执行贯彻《长江保护法》,坚持生态功能恢复优先,因时因地适用替代性修复方式,判决某测量公司以认购碳普惠减排量的方式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赔偿责任,从而实现生态环境固碳功能损失的精准修复和补偿,为滩涂资源、岸线保护构筑全方位司法保护屏障。这种修复方式对于引导全社会以不同方式参与减少碳排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同样具有引领效应。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