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系非法倾倒建筑泥浆 司法确认承担修复责任
2025-09-28 15:45:00  来源:上海高院

关键词

河道 / 非法倾倒建筑泥浆 / 司法确认

基本案情

2023年2月,张某龙雇佣陈某等向上海市青浦区内崧泽南村港、南村港支浜两条河道内非法倾倒建筑泥浆19车,共计380立方米。经现场勘验后发现,上述两条河道内堆有大量建筑泥浆,造成河道严重淤积,河床明显变高,甚至部分段淤泥几乎占据了整个河道宽度。经上海某测绘有限公司进行专业河道断面测量,崧泽南村港河道被污染约220米,影响面积约4818平方米;南村港支浜河道被污染约225米,影响面积约2276平方米。经专家评估,张某龙应承担泥浆清理处置费用37095.60元,生态环境恢复费用166348.13元。经青浦区人民政府授权,青浦水务局与张某龙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进行磋商,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共同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裁判结果

青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以隐蔽方式向河道内偷排渣土及泥浆水,不仅会影响河道整体水质,且泥浆中的较大颗粒沉降后与河涌底泥结合,形成大量次生泥浆,造成河道淤积,导致河道阻水,严重影响水生态环境、行洪排涝。申请人之间达成的《生态环境损害磋商协议》明确了赔偿义务人责任承担、履行方式和履行期限,可对受损环境进行有效恢复,且该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依法公告,期满未收到异议,符合司法确认的法定条件,遂裁定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

典型意义

青浦区内陆河道系长江水系末梢,最终通过黄浦江汇入长江。向青浦区河道非法倾倒泥浆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区域航道,亦会导致大量泥沙通过支流水系汇入长江,造成长江水质下降,影响水生生物生存,破坏长江水域生态平衡。本案中,法院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不仅坚持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司法态度,且为实现长江流域水生态修复提供了强制执行保证。案件背后,青浦区人民法院延伸司法触角,联合青浦水务局、青浦检察院、公安青浦分局、青浦司法局共同制定了《青浦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防范和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共同守护“一江碧水”。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