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使用为目的申请注册、囤积大量近似商标,提起侵权诉讼;利用无效专利起诉他人侵权,企图阻止竞争对手上市……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发布了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报告和白皮书,其中有关治理知识产权权利滥用、恶意诉讼的案例和举措引起社会关注。
众所周知,保护知识产权旨在激励创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但在实践中,也有一些个人和企业滥用权利,将知识产权异化为攻击他人的工具,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最高法此前的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法院受理的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案件的数量为74件,2023年上升至152件,增长了105.41%。这表明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情况有抬头趋势。
从司法实践来看,知识产权领域的恶意诉讼,要么为了打击竞争对手,要么为了获取超过其知识产权本身价值的赔偿利益。而无论基于哪种目的,这种不诚信行为都会挤占有限的司法资源,而且会损害对方商誉,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败坏社会风气。司法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作为司法机关,既要严格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也要切实防范打击滥用知识产权、恶意提起诉讼、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事实上,我国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均传递出鼓励创新、规制恶意诉讼的鲜明态度。此次最高法从2023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梳理出41个法律适用问题,其中就包括对滥用知识产权的认定和处理,明确行使知识产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且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也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对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问题的治理。最高检白皮书显示,2022年7月以来,最高检在全国部署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针对专项监督工作中面临的线索发现难、信息不畅通等问题,检察机关还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提升监督质效。
规制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是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大惩治力度,加强综合治理,才能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目标,让知识产权更好地赋能各行各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