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司法部关于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江苏省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增进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为目标,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全面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实施方案》明确,围绕构建上下贯通的农业农村普法工作机制,有针对性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面向农民、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村学法用法教育,扎实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到2025年底实现行政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将抓好三项重点:一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法用法培训。制定农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计划和学法清单,将示范户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每年集中培训20个学时以上。组建普法讲师团,服务培育工作。省里组织编印培训教材,每年组织2期省级农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二是开展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活动。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采取全员包区包片等方式,确保每个学法用法示范户都有执法人员结对联系,确保每季度到户指导1次以上。三是加强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和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文化阵地、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职业院校等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开展学法用法优秀故事评选,推广农村学法用法故事短视频。到202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个农业法治文化阵地或法治图书角。
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优先从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村组干部、退伍军人、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户中遴选产生。从2022年开始,每年组织一次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并强化示范户资格管理,实行动态调整。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