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9日是第33个全国消防日,11月是全国消防宣传月,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连日来,各地各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身临其境的互动,进一步提升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既是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应急管理的重要方面。我国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于1998年颁布实施消防法,确立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明确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多年来,消防法与相关配套法规制度一起构筑了消防安全的责任体系,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推动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国消防安全形势保持稳中向好,在防控亡人火灾和防范化解火灾风险方面成效显著,灭火救援能力大幅提升。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消防风险无处不在。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高层楼宇、地下基础设施等人员密集型公共场所逐渐增多;电动自行车的使用率增加,由此引发的火灾数量逐年上升……此外,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我国森林资源的不断增长,森林火灾的风险也在上升。这些都给消防安全工作带来了更多挑战,提出了更高要求。
消防安全工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参与消防安全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有关部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广泛发动公众举报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要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群众性、专业性安全常识教育培训,让消防安全意识真正深入人心,使人人都具备防火救灾的能力,实现群防群治、群防群控,共筑消防安全坚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