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在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十周年之际,最高法深入总结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建设成效和经验,从全国法院推荐的60多个样本中,评选出各具特色的10个示范性保护基地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十年成果展示。
本次评选出的10个示范基地分别为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一体化生态修复示范基地、福建龙岩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内蒙古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新疆哈密铁路运输法院司法生态修复基地、山西赤泥库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赔偿资金使用(野生动物救助)基地、湖北花香水岸生态保护司法警示教育基地、上海市中华鲟自然保护区中华鲟梦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暨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河南淅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法院生态司法教育体验中心及增殖放流司法保护基地。
据介绍,这10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的设立和利用,涵盖“从山顶到海洋”不同类型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的保护需求与特点,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要求,一手抓办案、一手促治理的实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