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让农民工安“薪”
2020-02-02 15:40:00  来源:法润江苏

1月7日,我国第一部为保障农民工群体权益制定的专门法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条例》第四十五条指出: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并依法为请求支付工资的农民工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相关机构应当积极参与相关诉讼、咨询、调解等活动,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针对《条例》相关内容,记者专访了区司法局相关科室和负责人。

“我们辛苦干了一年,现在老板不仅工资不发给我们,连门都不让我们进!”1月2日上午,吴江区法律服务中心在江陵街道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了“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专项活动,老杨和几个同事立刻围了过来,抓住“救命稻草”般诉说着遭遇的讨薪困境。

经过律师的简单答疑解惑后,区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姚笑妍引导老杨和他的同事登记自己的信息,并约定具体时间前往区法律服务中心。“放心,你们的条件符合我们的讨薪法律援助,区法律服务中心会尽快为你们安排相关法援律师的。”姚笑妍安慰道。

春节前后,这样的情景也时常出现在区人社局法律援助工作站内,法律援助律师耐心解答法律问题,讲解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每年的年末岁尾,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期,区司法局在这一时期都会围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多场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让农民工过一个暖心舒适的春节。

此次出台的《条例》瞄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设计了一系列特殊保护制度,并加大了处罚力度,这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针对“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这一内容,姚笑妍告诉记者,吴江区一直将农民工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对象,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多种举措并进,提供针对化、个性化服务。

吴江区开通了农民工法援绿色通道,简化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手续,推行“三个一”服务,即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审批、第一时间指派,加快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整体进度。早在几年前,吴江区就进一步扩大农民工法律援助范围,只要涉及讨薪和工伤赔偿,可免予经济状况审查,降低了申请的门槛。

平时,区司法局在区人社局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适逢讨薪高峰期或重大普法活动时,区法律服务中心通过向农民工集中的区域“上门送服务”等形式,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遇到法律难题,还可以随时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前往位于吴江区江厍路408号的吴江区法律服务中心,每天会有法援律师值班。

记者走入区法律服务中心的法律援助办公室,墙上挂了不少农民工送来的锦旗。据统计,去年一年,区法律服务中心共为733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提供咨询1020起。同时,吴江区多次举行法援专场演出,并编排了原创戏曲节目《法律援助暖人心之讨薪风波》,丰富普法形式,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春节后,农民工返城之际,也是我们开展农民工专项法律服务的好时机。”区司法局普治科科长何娟告诉记者,每年这一时期,吴江区会在企业园、人才市场、汽车站等农民工集聚区开展农民工普法活动。《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吴江区还将结合宣传落实《条例》,开展一系列普法活动,让法律法规深入农民工的心,更深入相关用人单位和监管部门执行人的心。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