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三大工程”绘就乡村振兴鲜亮法治底色
2021-06-18 15:57:00  来源:法润江苏

常熟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2021年以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基本目标,紧盯法治乡村建设实践、“法律明白人”选树培育、村规民约执行保障“三大工程”,绘就乡村振兴鲜亮的新时代法治底色。

一是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实践,夯实乡村治理路径方向。常熟市以“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找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为目标,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体系完善、基础强化、惠民服务、载体优化“四大行动”。制定印发《常熟市法治乡村建设三年(2020—2022)行动计划》《关于开展基层“援法议事”活动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明确法治乡村建设“时间表”“责任田”“路线图”,进一步完善法治乡村建设制度体系;试点推进镇域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整合执法主体和执法力量,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于镇街,形成“一个执法主体、一支执法队伍、一个执法平台、一套执法规范”四位一体的运作模式,为全省乡村治理提供了可供推广的样本和可复制的经验;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100%全覆盖100%实体化运作,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全面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村党群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融合,全面打通乡村社会治理“末梢神经”;创建特色阵地,把法治元素全面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实现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全覆盖,全面营造法治乡村环境氛围;创优文化活动,实施“法润村居”“法进家庭”等五大类活动,组织法律大讲堂、法治类文艺表演、法治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让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法治、接受法治。

二是深化“法律明白人”选树培育,夯实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常熟市高度重视基层“法律明白人”的选树培育工作,充实壮大村(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力量,充分夯实乡村治理人才队伍,推动乡村治理有效、有序、有活力。聚焦“精准化”,紧盯基层社会治理关键人员,将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人员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精准发动、积极动员;聚焦“专业化”,着眼“法律明白人”高质量培育,拟联合农业农村等多部门针对基层法律实务、基层政策法规、基层法治实践、基层德法融合等重点内容,拟定适合基层实际、操作性强的课程清单和培训计划,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的岗位能力素养,全面提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专业度;聚焦“个性化”,针对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常熟市制定下发《常熟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与管理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各镇、街道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开展工作,做到“规定动作”全落实;同时积极鼓励各镇、街道围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方式、工作记录、作用发挥、激励措施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创新,做到“自选动作”有成效;聚焦“实效化”,主动发挥治理作用效能。积极发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作用效能,引导其参与村务管理、开展“援法议事”、参与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是探索村规民约履约评议机制,夯实乡村治理执行保障。常熟市主动聚焦村规民约的执行落实,探索建立并实行“村规民约履约评议机制”,对村规民约的实行情况进行社会公德评议,并形成评议结果,再配以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措施予以落实。“村规民约履约评议机制”主要针对如违反垃圾分类要求、车辆违规停放、违法建设、乱堆乱放、影响村公益设施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等一些违反村规民约的行为。由村委申请,镇政府根据村委申请,邀请非该村村民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威望的乡贤代表、律师或“法律明白人”组成5人左右的“村规民约履约评议团”。通过评议团的评议结果,体现社会公德舆论导向,发挥乡贤群体和“法律明白人”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同时,对于被评议对象拒不整改的情况,也拟定了包括村曝光台“曝光”、计入村不良诚信记录并上报市不良记录库、扣除镇、村发放福利等惩戒手段,全面保障“社会公德评议制度”的结果运用,为乡村治理提供更为全面的保障。

常熟市法宣办

编辑: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