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司法局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共建共治共享,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推动落实“尚法行动”,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八五”普法讲师团、“法律明白人”等群体作用,今年来开展各类法律服务活动60余场。重点围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产业集群发展等中心工作,有计划开展“普法惠企”专项行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省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压紧普法责任制,聚焦重点对象,完善融合发展机制,将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推动互促互进。
二是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聚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目标,把法治乡村建设深度融入到相城乡村振兴片区化建设,完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重要载体作用,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和动态管理。加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引导参与基层法治实践,护航乡村振兴。以创建“法治小区”为契机,整合法治宣传、援法议事、法律援助等资源,持续提升小区管理水平和居民法治素养。探索建立基层法治观察点,“点”“员”结合选聘基层法治观察员,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听取意见建议,推动基层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三是深化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深化风险矛盾源头防范化解,坚持“矛盾不上交”。健全完善非诉工作体系,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强化公调、诉调、访调等工作衔接,联合区法院大力推进民事案件“调解前置”,协调推动诉源治理。加强企业、商会、新业态新领域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成一批切实发挥成效的标准化商会、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点。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质效,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的工作衔接,持续推进行政诉讼案件量、败诉率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两降一升”,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
相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