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阴市司法局坚持把“法治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中,以法治护航绿水青山,为辖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深”普法,多措并举织密“法治网”。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条文宣传与案例故事相结合,让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强起来,让绿色生态理念深入人心。开展文明城市志愿者活动,参与垃圾分类,并广泛传播垃圾分类知识,努力营造“爱护环境、宣传环保”氛围。在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组织“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进村、进企业、进校园,开展“绿色生态”普法活动。坚持“普法+”工作,在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工作中,发动退休干部、村民代表、新乡贤等担任“宣讲员”,开展环境保护、绿色生活等法律知识宣讲,有效带动村民群众法治意识和生态理念的提升。2024年以来,组织普法宣传活动12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近3万余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份。
二是“强”调解,多元解纷守筑“和谐线”。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衔接联动,积极排查化解涉及环保、污染治理等方面的纠纷隐患。建立环境保护类纠纷排查、研判、调解、联动、回访工作机制,及早介入重大疑难复杂环境保护类纠纷。探索建立四调联动(访调、诉调、警调、劳调)和“1+3+N”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指导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同派出所、派出法庭、律师事务所和纠纷涉及的其他部门或个人,联合调解疑难复杂的环境保护纠纷。运用“1+3+N”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司法行政+综合执法”机制,针对垃圾分类、违章建筑、环境污染等纠纷开展风险排查、上门处置、靠前调解,做到纠纷一线预防化解。成立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工作室”,专门化解环境保护类矛盾纠纷。宣传推广线上“苏解纷”,有效解决纠纷调解时间、地点限制等困难,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优”服务,法护生态铺就“富民路”。指导各村以村规民约制定修改为切入点,治陋习、破旧俗、树新风,实现农村简办酒席、生态养殖、绿色丧葬、禁燃禁放等一系列“生态美村”理念转变。推进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建立企业问题收集、定期分析研判、限期解决等工作机制,主动靠前为环保、新材料等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围绕乡村版未来村(居)建设等重点涉生态项目,组建律师顾问团,为政府、企业等提供常态化高效法律服务。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主动融入村级事务管理,协助村委会处理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开发保护等方面的涉法事务,通过“互联网+”,提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查询、调解预约等“全时空”法律服务。
江阴市司法局 胡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