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司法局抓好“三提升”助力矛盾纠纷“格”内化解
2022-12-16 11:08:00  来源:法润江苏

今年以来,盐城市司法局积极创新人民调解管理模式,依托各县(市、区)综治网格化平台和公安警格,填充专业调解力量、基层组织力量、民间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和化解工作,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1-11月份,全市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3912件,调解成功113890件,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99.98%,未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引发的民转刑案件。

一是组建网格队伍,提升解纷专业素能。按照“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原则,全市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将人民调解工作按地域划分成基础网格,每个网格明确一名责任人,配备至少一名网格调解员,实行包保到位,负责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排查调处、化解联动、反馈回访等工作。整合人民调解和基层网格队伍资源,成立由专职调解员、网格员、村“两委”干部等组成的专兼职调解队伍,吸纳“五老人员”、社区工作者等力量,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网格有效衔接,实现调解员与网格员同频共振。规范业务流程,通过台账、调解记录等形式,建立有人排查、有人报告、有人负责、有人解决、有人督查的“五有”工作机制。

二是发挥网格优势,提升调解服务质量。各乡镇司法所按照“网格+调解”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优势,通过线上平台接收与线下走访相结合、“一日多巡”工作模式广泛排查矛盾纠纷。坚持将“法律进乡村”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促和谐”活动同步推进,大力宣传平安建设、疫情防控、防电信诈骗、防养老诈骗等各类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防范知识,增强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有效降低基层矛盾纠纷发生率。构建递进式纠纷调处机制,将网格内摸排发现的矛盾纠纷划定简易纠纷、一般纠纷和复杂纠纷三个等级,分派到网格、村(社区)、镇(街道)三个层面进行调解。对于基本事实清楚的简易纠纷,由所属网格员直接开展调解,做到就地调处;对于难以快速处置的一般纠纷,由网格员联系村(社区)干部和调解员,引导当事人到所在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调解;对于争议较大的复杂纠纷,及时上报镇(街道)调委会,由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协商研究,联合调处,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格,大事不出网”。

三是整合平台资源,提升协同共治水平。依托苏解纷、人民调解系统等平台,充分发挥医患纠纷调处、交通事故、房产物业,劳动社保、环境污染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力量,建立与公安、法院、信访、12348热线等对接机制,加强访调、警调、诉调对接,超前介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格局。针对矛盾纠纷化解后易反弹的特点,建立回访制度,积极转变“案结事了,不再过问”的思想,对调处成功的,采取电话联系或上门了解等方式,跟踪调查及时掌握调解协议落实情况,不断提升协同共治水平。

盐城市司法局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