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四招”扎实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2024-04-16 09:24:00  来源:法润江苏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和法治意识,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阜宁县司法局四招式开展2024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以国家安全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人流量较多的广场,通过设置宣传展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开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爱国主义教育法》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吸引广大群众深度参与,营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声势,同时,工作人员结合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现场讲解,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

二是组织开展重点对象普法。落实全县各镇(区)、街道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利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形式,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紧抓青少年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支持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案例教学和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主题征文、辩论赛等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第二课堂”作用,引导青少年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是组织开展线上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德法阜宁”微信公众号、“阜小司”抖音号等学法普法线上平台,广泛转载有关总体国家安全观方面的案例、短视频及宣传片等优秀国家安全普法作品,宣传普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全县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网上竞答活动,并通过有奖竞答方式吸引广大群众参与答题,营造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是组织开展专业人士以案普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对发布的国家安全相关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让社会公众知晓哪些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怎样依法维护国家安全,让典型案例公布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通过此次“4.15”普法宣传活动,使广大居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在全县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法治氛围,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为“平安法治阜宁”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阜宁县司法局张顶华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