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扬州市江都区以项目为牵引,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稳步推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进一步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与学法用法工作有机衔接,实现学法、用法、普法相互促进。
一是实施“头雁项目”,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规范化常态化。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内容,进一步明确规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安排4次以上法治专题学习,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政府部门领导班子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 次,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应当举办2 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二是实施“铸魂项目”,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加强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确保每人每年不少于 60 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行政执法效能建设,全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相关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庭审不少于2次,持续推进免罚轻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企业行政合规指导三张清单,加强对行政败诉类案件和行政复议改变类案件进行原因分析和情况通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效能。
三是实施“强基项目”,提升国家普通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完善日常学法培训,尤其是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中增加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内容课程。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旁听庭审,进一步创新法治培训方式,提高法治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国家普通工作人员日常法治意识培养,强化在日常生活中规则意识、契约精神的引导。将法治文化元素有机融入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图书角、走廊等,强化法治文化熏陶。
(江都区司法局 黄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