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海安市从精选、善用、好评多个维度发力,努力提高工作成效,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注入法治动能。
“精”选强队伍。市法宣办联合市教体局印发《关于调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的通知》,按照每所学校不低于3名法治副校长的标准,从政法机关挑选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法治实践经历,为全市143所中小学(幼儿园)配齐配强267名法治副校长,覆盖率达100%。法治副校长由所聘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为三年,期满后可以续聘。学校已聘任的法治副校长因派出机关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宜或者不能继续履职的,由市教体局会同派出机关在30日重新推荐或者委派,确保工作不断档、不掉线。
“善”用强服务。法治副校长积极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计划,协助学校创新法治教育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3名法治副校长+1名法律顾问”“每月一主题”制度,法治副校长走进课堂累计举办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书画比赛、法治班会等活动670场次。3月份以来法治副校长开展形式多样的“开学法治第一课”,“检察开放日”“法院开放日”“走进应急安全法治体验馆”等活动精彩纷呈。海安高级中学2024届高三年级十八岁“成人礼”邀请法治副校长到校观摩,仪式上法治副校长向同学们郑重送上宪法读本,鼓励大家能够以法相伴,知法守法。
“好”评强考核。市法宣办将派出机关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方面,纳入普法工作考核内容。市教体局定期对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组织、法治副校长,予以表彰、奖励。派出机关将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纳入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明确为考核内容,学校作出的工作评价以及法治副校长的述职报告等一并作为考核其工作、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海安1人荣获江苏省2023年度“十佳法治副校长”,1人获评南通市首批“十佳法治副校长”,13人入选南通市首批“优秀法治副校长”。
(海安市法宣办 朱涵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