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部署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2024-12-03 08:55:00  来源:法润江苏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丹阳市委宣传部、丹阳市司法局联合部署开展了“宪法宣传周”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宪法宣传周”从12月1日至12月7日。丹阳市将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让法治成为丹阳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为主题,集中开展学习宪法系列活动,营造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丹心向法与宪同行”广场法治宣传活动。12月4日上午以“丹心向法与宪同行”为主题,在市民广场举办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各普法成员单位将围绕基层群众对法治服务的需求,聚焦基层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做好本系统、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宣讲和咨询解答;二是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在全市中小学校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国旗下讲宪法”“宪法晨读”“模拟法庭大赛”等参与度高、仪式感强的宪法宣传活动,切实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四是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强化“法企同行”品牌建设,持续开展“产业链+法律服务”惠企惠民、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万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法治体检”等活动,通过在线授课、线下培训、现场咨询等形式,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五是开展宪法进农村活动。充分利用农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及文化礼堂、道德讲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普遍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提供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六是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深入社区、家庭,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加强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禁毒、反邪教等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遵纪守法、爱党爱国、孝老爱亲、邻里和睦、珍惜生命,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七是开展宪法进网络活动。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尊宪崇法”网络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八是开展宪法主题公益广告“万屏展播”活动。依托微博、微信、客户端以及公共交通移动屏、户外电子显示屏、楼道LED屏等,突出客运枢纽、火车站、旅游景区景点以及楼宇电梯等人流聚集重点区域,集中展播优秀“江苏省非遗法治文化作品”“宪法公益广告”,推动形成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矩阵集中宣传宪法的强大声势;九是开展媒体集中宣传活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集中优质栏目、品牌节目开辟宪法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宪法宣传新闻、节(剧)目,全面扩大“宪法宣传周”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同时,适时制作、刊播宪法宣传专题(节目),发布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营造宪法宣传的强大声势;十是开展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年度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全市“大普法”工作格局形成。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评议活动,形成全市多部门联动开展普法宣传的合力,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全面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的重要职责;十一是开展全市法治文化阵地提升行动。对已建成的法治文化阵地开展自查,重点查看法治宣传内容更新、设施维护、场地使用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建设谁维护”“谁管理谁更新”的原则,要求做好维护、更新工作,确保全市法治文化阵地更好地发挥作用。

丹阳市司法局 蒋跃军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