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探索实施“三绿”法治实践护航长江大保护
2023-03-03 16:06:00  来源:法润江苏

【活动概况】

近年来,尤其是《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靖江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充分调动“谁执法 谁普法”“谁管辖谁普法”“谁服务 谁普法”的责任单位、群团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合力打好“绿水红帆”的持久战、“绿(律)树成荫”的主动战、“绿城有我”的防御战,努力推动全社会共学保护法、共护母亲河,以多元高效、久久为功的法治实践护航长江大保护。

【重点宣传内容】

打好“绿水红帆”持久战。高扬“东线第一帆”红色精神,联合市级机关工委,在全市机关部门中发出“绿水红帆”长江大保护的倡议。由市法宣办、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以“谁执法 谁普法”“谁管辖谁普法”“谁服务 谁普法”的责任单位为主体,探索建立普治融合的长江大保护“共商、共管、共治、共宣、共赢”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共商机制,建立完善沿岸街镇党委政府、普治责任单位共抓长江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商讨解决《长江保护法》宣讲、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共管机制,整合各部门监管执法资源,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及时高效查处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建立共治机制,针对长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充分挖掘“赤子之心”“家有儿女”“179志愿者”等社会组织专业优势突出、资源整合能力强、覆盖人群广泛的优势,逐步构建起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建立共宣机制,整合律师、公证、仲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人员,广泛征求沿江企业、群众法律需求和涉法难题,梳理吸纳到“我为‘八五’献一策”的“金点子”信息库中来。同时联合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将长江保护法宣传渗透到日常具体案件的执法司法全过程,针对沿江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选取典型案例编写法治微剧、法治微课、法治微视频,策划开展“长江大保护靖行时”系列活动。建立共赢机制,充分发挥各责任主体职能优势、专业优势,绿色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通部门间、行业间信息壁垒,形成优势互补的普治合力,健全“共抓长江大保护”的长效机制。

打好“绿(律)树成荫”主动战。组建“一江碧水·爱绿护绿”公益律师团,深入沿江街镇、园区开展法治大走访大调研,按“共性问题全面反馈、个性问题一企一策”,制定专项法治服务方案,用法治方式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鼓励律师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有效保护公共环境和公民环境权益,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氛围。引导公益律师志愿服务团开展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等社会公益活动,促进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在长江沿岸工业园区、小微园区、集聚区等布点设立绿色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主动为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环境保护、污染预防等难题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实施“青年律师环保实务提升计划”。结合“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和律师人才培养行动计划,提升律师在环境保护尤其是长江大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实务操作能力。开辟环保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因环境污染尤其是沿江污染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承诺当天受理、当天指派。实施“长江大保护”专项矛盾纠纷大排查,借力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律师进社区等活动平台,引导律师参与该类案件的纠纷调解和诉讼代理。

打好“绿城有我”防御战。守护一江碧水,涵养最美岸线,靖江先后发起“和在江边”行动,发动“新乡贤”“民间河长”“五老人员”“草根名嘴”“网格员”等社会力量,深入长江岸线靖江段,宣传长江保护法律法规,策划长江保护环保公益实践,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推动崇德尚法、绿色文明成为沿江群众的良好风尚;“美在江边”行动,把“东线第一帆”红色文化、“江花红胜火 靖江绿如蓝”的江水文化融入到《长江保护法》的宣贯中来,串联起“东线第一帆”主题公园、纪念馆、牧城湿地公园、音乐花海广场以及城市阳台景观带,布点设置长江大保护专门法治宣传栏,开辟 “法氧吧”、法驿站和法治“三味书屋”,让群众学在其中;“安在江边”行动,掀起新一轮“百村修约”热潮,将沿江村居环境整治、垃圾倾倒分类等《长江保护法》规定重点内容体现在沿江岸线的村规民约中来,不断凝聚长江大保护的共识。探索村居“环保三治”,指导群众自管垃圾分类、河道保洁,开展《长江保护法》六进活动,探索制定长江保护正向、负向行为清单,以户为单位每日核查、定期公示、积分排名,年终积分最高者优先推荐参与全市“最美家庭”评比;“乐在江边”行动,借力市文联,在长江岸线靖江段发起“法护碧水 靖善靖美”群众性法治文艺作品写生创作、评比巡展活动,创作一批具有长江特色、富含法治底蕴的法治书画、摄影、剧本、公益广告等法治文化作品,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熏陶。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坚持制度先行。在“三绿”法治实践中,靖江立足于管根本、管长远,充分挖掘制度机制的统领功能和保障作用,探索构建起了由市法宣办、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相关普、执发责任单位为主体的长江大保护“共商、共管、共治、共宣、共赢”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普治并举。靖江的“三绿”实践,既有公检法司联合开展《长江保护法》普及、对沿江违法行为的“以案释法”,也有长江沿岸法治景观带的打造,更有“长江保护共同体”、沿江绿色公共法律服务站、“一江碧水·爱绿护绿”公益律师团、村居“环保三治”的依法治理新探索,凝聚起了普法治理、普法护江的相融合工作合力。

三是坚持有益力量全参与。“三绿”法治实践的实施,“绿水红帆”持久战、“绿(律)树成荫”主动战、“绿城有我”防御战的打响,发动了全市所有“谁执法 谁普法”“谁服务 谁普法”责任单位,靖江长江沿岸“谁管辖 谁普法”街道乡镇党委政府,律师群体、环保社会组织等两新组织,以及“新乡贤”“民间河长”“五老人员”“草根名嘴”“网格员”等有益力量,真正实现了全社会共学保护法、共抓大保护、共护母亲河。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