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着力从源头防控非法集资,苏州市司法行政机关结合5月起施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在全市深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一是面向重点领域加强普法提示。针对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影视文化、批发零售、电子商务、房地产、涉农合作组织、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及时推送中央、省、市公布的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等典型案例,制作《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片》,采用动画形式剖析不同类型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今年以来,通过“苏州普法”新媒体矩阵推发《全面剖析<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服务”有陷阱!这些情况是非法集资!》《集资诈骗21亿元!这桩惊天大案,判了!》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题解读文章50余篇,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增强金融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是面向重点地区加大宣传力度。针对商务写字楼、高新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非法集资易发高发重点地区,利用商务写字楼电子显示屏、气象屏等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3000余条;在公共交通场所张贴、悬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2000余份,在公共交通场站等摆放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资料3万余份。充分利用街巷围墙、工地围档、村、社区宣传栏等设施更新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挂图。在全市法治文化阵地升级改造过程中,增加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内容,加强专门性的普法宣传。
三是面向重点群体提升宣教实效。针对老年人、在校学生、广大网民等重点群体,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讲座,组织普法讲师团进入中小学校、专科院校进行系列宣讲,宣讲相关政策法规;组织“12348”法律服务队、司法工作人员、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等重要力量,走进基层、走进村居,广泛搭建各类平台,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摆放展板、现场咨询、组织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的活动80余场次,在城乡群众中大力宣传介绍重点领域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法和主要特点,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套路贷不是民间借贷而是违法犯罪”等观念深入人心。
苏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