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服务助老工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法律服务,不断增强老年人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优化平台便老,让老年人“轻松办”。针对老年群体的特殊性,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涉老服务窗口,提供轮椅、老花镜、助听器等适老、助老设施,并开辟老年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温情、周到的法律服务。目前,全市已建成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05个,有效承接老年群众“急愁难盼”法律需求。
二是优质服务援老,让老年人“优先办”。优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职能,推行老年人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三优先”政策。“降槛扩面”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对遭受不赡养、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今年以来,为老年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494件。
三是优扶公证惠老,让老年人“少跑腿”。推行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缩短老年人办理委托、遗嘱等公证事项的期限,推出“70岁以上老人办理遗嘱公证减半收取公证费,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采取视频公证、上门服务等举措,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优化公证助老服务。今年以来,为老年人办理公证业务3600余件,减免收费五万余元。
四是优柔调解护老,让老年人“解烦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涉老年人婚姻家庭、投资消费、侵权、赡养、监护等矛盾纠纷作为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加强与民政、妇联、法院等部门衔接配合,积极提升涉老纠纷化解效能。今年以来,全市已成功化解近千起老年纠纷,切实为广大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五是优质普法助老,让老年人“听得懂”。组织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结对子活动,充分发挥基层一线驻点服务作用,将普法活动融入老年群体日常生活,通过“拉家常”“聊生活”等方式,将法律知识变成老年人“喜欢听”“听得懂”的语言,进一步增强老年人的权益保护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今年以来,针对老年人群体共开展法治宣传410余场次,受益群众1.9万余人次。
(宿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