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货款能这么顺利地要回来,多亏了法官的悉心调解,真的非常感谢!”近日,河南省武陟县法院于庭前成功化解了一起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不仅为原告公司追回了货款,更以调解的柔性方式,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诉累,维护双方的合作情谊。
原告郑州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采购合同,被告向原告购买餐具、餐饮易耗品,双方约定了价款以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原告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已经履行完毕,但被告公司只支付了部分货款,尚欠原告公司货款141900元未支付,原告公司向武陟县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双方,深入了解案情,得知原、被告公司有着长期密切的业务往来,虽然目前产生纠纷,但双方仍然有继续合作的意向,且被告公司也承认拖欠货款的事实,只因当时资金紧张,所以没有及时全部支付。
法官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思路,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一边耐心引导双方站在合作共赢的角度,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珍惜长期合作建立起来的关系;一边向被告公司释法明理,强调诚信经营的重要性以及拖欠货款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经过法官一番情理和法理的劝导,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公司一次性偿还原告公司货款141900元。协议达成后,法官持续跟进,督促被告公司结清了全部货款。这起涉企业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下一步,武陟县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涉企业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不仅要从根源上化解矛盾,还要着力维护双方企业的友好关系,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注入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