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盗窃入歧路 法官“寓教于审”挽救迷途羔羊
2025-03-10 09:44: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犯罪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庭审并未直接进入最后陈述阶段,而是先进行了法庭教育和家庭教育环节,并制发了《家庭教育令》。法官通过“寓教于审”,为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点亮心灯,引导其走回正途,健康成长。

被告人魏某和王某均系在校高中生,放假期间常常相约出入台球厅等娱乐场所玩耍。因没有收入来源,两人为了能有更多的钱,遂起意组建了盗窃团伙,流窜到周边县以扒车门的方式实施了两次盗窃,所盗财物共计7900元。案发后,两人被检察机关指控盗窃罪并提起公诉。

因案发后二被告人家属积极赔偿各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谅解,鉴于二被告系未成年人犯罪,最终法院分别给予相应刑罚。

由于此案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审法官深知,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成长期,犯罪很可能是“脑子一热”,因此不能一判了之,而是要认真做好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引导其重回正轨。

宣判后,主审法官“寓教于审”,当庭向魏某和王某开展法庭教育,告诫其要吸取教训,真心悔过,加强自我法治教育,珍惜年少时光,以积极阳光的态度去面对以后的人生,做一个对家庭、社会有用的人。同时制发《家庭教育令》,责令其监护人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加强管理教育,给孩子更多关爱,帮助其树立正确价值观念。

“我们知道错了,感到非常后悔,今后一定好好改正,不再犯罪了。”二被告当庭认罪服判,并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

【法官寄语】

鉴于未成年人因生活阅历尚浅、法律意识相对薄弱,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因此,在面临复杂多样的诱惑时,未成年人需加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坚决摒弃不良行为习惯,摒弃不劳而获的幻想,以免误入违法犯罪的歧途。

同时也提醒各位家长,务必持续关注孩子的成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家庭作为孩子教育的首要场所,家长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应切实承担起教育责任,为孩子上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