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买房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干戈
2025-05-29 14:23: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通过释法明理,耐心调解,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化解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完成款项给付,矛盾圆满化解,纠纷案结事了。

被告系房屋中介从业人员,原告因要购买房屋,经其共同朋友介绍相识,双方口头约定原告委托被告代办房屋网签以及过户等手续,原告给付被告委托费用20000元。后原告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认为被告未完成委托事项,网签、过户等房屋产权手续的变更均为其自行办理,要求被告退还委托费20000元。

被告则辩称,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其已经全部完成,原告已经取得房屋网签及房产产权证书,不同意退还委托费。

案件承办法官王蕾在查阅案卷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且存在调解空间。为最大限度降低诉讼成本,法官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采取"背对背调解+现场核实对质"模式展开工作。一方面向原告释明合同履行中的举证责任,引导其完善证据材料,另一方面向被告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阐明相关法律规定。

经过三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被告现场退还原告委托费1000元,纠纷一次性了结"的调解方案。协议达成后,被告通过手机微信实时转账完成履行。

原告高兴的说:“没想到不开庭就能解决问题,还省去了执行环节,来一次法院就解决了困扰我的难题。"被告也坦言:"法官帮我们理清了各自权利义务,调解既省时省力的解决了我们之间的纠纷、维护了我们之间的朋友关系,也让我避免了征信风险。"

三原法院通过构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自动履行"全链条解纷机制,使大量民商事案件在庭审前得到化解,案结事了率大幅上升。下一步,三原法院将继续深化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庭前、履行在当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