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司机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被判刑
2024-10-23 14:12: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以被告人肖某安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法庭上,被告人肖某安悔不当初,表示从今往后将遵纪守法,认真从事“滴滴”行业养家糊口。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被告人肖某安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了一辆广汽埃安牌电动小轿车,在广西南宁市区当“滴滴”司机。2024年6月16日23时许,被告人肖某安接受一男子微信雇请,从南宁市驾车前往靖西市湖润镇运送已偷越入境的越南籍人员去南宁。次日10时许,被告人肖某安接到偷渡的越南人阮某贤、农某牵、冯某金、吴某黄4人后,驾车将4人运送去南宁,途中被民警当场查获。

被告人肖某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靖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安违反我国有关出入国境管理规定,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对我国国境的正常管理秩序造成了破坏,其行为已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在共同犯罪当中,被告人肖某安接受他人雇请,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罗将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