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司法局积极贯彻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联系实际开展系列贯彻落实工作,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形成立法规制。审核论证《南京市长江岸线保护办法》,解决板块和部门职责分散、属地管理不到位、规划薄弱的问题,针对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规定了多项治理措施。推动现行政策清理,梳理出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规章12件、市政府及市级部门规范性文件21件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6件,制发清理通知,组织专项清理。
二是合力规范渔业执法事项。及时进行执法事项指导,委托街镇行使部分禁渔行政执法权,由街镇以农业农村局名义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将“对在禁止垂钓的区域垂钓的;使用多杆、多钩、锚鱼、长线串钩等器具垂钓,或者销售渔获物的处罚”等6项行政处罚事项委托建邺区、鼓楼区、秦淮区共23个街道行使,拓展涉渔行政执法的方式,推动渔业执法关口前移。
三是打造江河法治文化园地。建成水法文化园、“聚焦长江”水法治宣传园地、秦淮河水法治文化广场等“沿江”“沿河”法治文化阵地带,其中“聚焦长江”水法治宣传园地入选省第二批大运河法治文化长廊品牌项目,并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四是化解涉江矛盾纠纷。基层司法所密切关注船舶海损事故、水上工程建设、码头整治搬迁、沿江化工企业“搬改并转”、渔民退捕转产、水产养殖转移、意外溺亡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内幕性不稳定因素,成功调解长江岸线电缆损坏纠纷、海宏码头违建迎水坡堆场拆除补偿等纠纷。
五是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公证。各公证处在八卦洲、长江江宁段等地对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对放流鱼苗规格的测量、数量的抽样清点和放流鱼苗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确保优质鱼苗保质保量足额投放长江,为改善和优化长江水域生态环境的渔业放流工作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保障。
六是推动都市圈法律服务发展。倡导南京都市圈各律师行业协会加强对接协调,建立都市圈律师业协同发展合作机制,践行南京都市圈法律服务业协同发展战略,探索优化法律服务产业布局、深化协同协作的务实举措,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合作机制。将长江经济带发展主题纳入金陵律师论坛、“法律+科技”论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内容。
来源:南京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