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贯长江保护法 太仓海事局在行动
2021-03-11 17:23:00  来源:法润江苏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标志着长江大保护进入依法保护的新阶段。为依法履行海事部门在长江大保护中的职责,太仓海事局通过三项助力长江保护法落地生效。

一是重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实施长江保护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太仓海事局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参加上级视频培训、青年讲学、支部学习等方式开展新法学习,形成自上而下的学习氛围,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高政治站位。

二是强宣贯,增强法治意识。新法实施后,太仓海事局多管齐下,开展多形式宣贯活动,走访码头,了解各码头岸电设施配备情况和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情况,以及在推进靠泊船舶岸电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走上船头,督促船舶落实先接收污染物后作业的要求,要求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船舶按规定使用岸电;走进航运公司和代理机构,开展长江保护法宣讲,并要求相关单位对照法律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

三是严检查,坚持依法行政。为做好船舶岸电使用、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等禁运工作,太仓海事局局领导带队,危防处和执法大队人员参与,积极走访上港正和、太仓国际、太仓武港及万方国际等码头开展船舶岸电使用等工作调研座谈和现场检查。观摩上港正和码头为“集海XX”轮实船接电全过程,对万方码头靠泊内河船舶岸电受电设施进行检查,督促辖区码头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相关规定。3月4日,太仓海事局执法人员依据长江保护法查获首起船舶未按规定使用岸电的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新法实施以来,太仓海事局共走访辖区12家码头单位、航运公司及代理机构,向船员发放《长江保护法》宣传册100余份,号召广大涉水船员向破坏长江环境说不,积极参与到长江大保护工作中。下一步,太仓海事将坚决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大船舶岸电现场检查力度,深入开展“一零两全四免费”工作,以切实行动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

太仓市司法局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