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司法局“三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20-10-16 17:31:00  来源:法润江苏

在全国第十一个敬老月及第八个老人节来临之际,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县司法局扎实开展“敬老月”法治活动,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文艺演出、宣传栏、宣传文化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家庭财产继承、遗嘱建立、子女赡养、老年人再婚等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强化居民群众爱老敬老意识,在全街道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浓烈氛围。

二是开展维权优待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保健品购物诈骗及假冒伪劣商品欺骗的防范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老年维权示范岗”“老年优待服务窗口”,及各部门、单位、村(居)、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为老年人开通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绿色通道,使老年人切实享受到优待优惠服务,大大提高了老年人维权的实效,同时提高了老年人法律维权的社会知晓率。

三是开展精准法律服务。在全县开展村(居)、社区法律顾问“进村居访家庭”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收集低保老人、五保老人、老党员、残疾老人及高龄、空巢、失独、失能、经济困难老人等特殊服务对象的信息,针对他们的需求开展特殊化、个性化法律服务。自敬老月活动开展以来,村居、社区法律顾问累计解答群众咨询526人次,引导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起。

(阜宁县司法局 曹姝)

编辑:厉欣